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
1总体要求
2022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围绕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秉承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全面提高我省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基础。
2赛事安排
按照科学办赛、合理布局、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的原则,2022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共有55项赛事,其中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23项、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32项。
对所有列入今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的赛事活动一律冠以“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竞)赛”;举办选拔赛的,冠以“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竞)赛(×××赛区)选拔赛”。
3奖励措施
(一)省级一类重点及行业大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我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各职业(工种)决赛4-8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省级二类竞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我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对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决赛1-8名的选手,按程序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各赛事组织实施单位对获奖竞赛选手的奖励,可参照《湖北省技能强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5号)相关内容执行。
4实施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资金,保障各项赛事顺利开展。
(二)省人社厅将于近期开展湖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报名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广泛动员有条件的单位申报承办赛事,通过组织初赛、选拔赛选出优秀选手,经过集中训练后参加大赛。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向省人社厅推荐职业技能竞赛专家,经组织评审认定后,纳入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专家库。
(三)各省级赛事组织实施单位要充分发动全省相关行业技能人才和在校学生参与,进一步扩大参赛面、拓宽参赛层次,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激励技能人才立足岗位成长成才。要确保赛事规模,一类大赛在省级决赛阶段,每个项目参赛人数一般不得少于50人;二类竞赛在省级决赛阶段,每个项目参赛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0人。
(四)各省级赛事组织实施单位要结合竞赛职业(工种)长远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引进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规则、竞赛管理等,制定赛事工作方案和比赛内容。省级一类重点大赛各赛事组织单位要在赛前发文、方案制定、赛前筹备、确定专家裁判和成绩公布等环节,定期向省职鉴中心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衔接与协调;省级一类行业大赛各赛事组织单位在赛事完成后1个月内,将赛事通知、技术方案、专家选手名单、成绩结果通报及为选手申报技术能手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函件加盖公章后,及时向省职鉴中心报备。
(五)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关注“湖北工匠”微信公众号,加强联动,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新闻、动态资讯等,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六)各地、各单位要按规定将相关赛事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严格做好各项防疫防控工作,确保赛事安全、顺利。
5联系方式
(一)省人社厅职建处
联 系 人:刘华平
联系电话:027-86656621
(二)省职鉴中心
联 系 人:刘 闪
联系电话:027-87262285
电子邮箱:hbjnjsb@163.com